“手写资料”,这里特指“全能神”人员亲笔所写的被称为“书”、“条”、票据之类的东西。由于“手写资料”具有原始性,最能够反映真实面貌,因此它对于揭露“全能神”的罪恶,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“全能神”逼迫成员发毒誓,以此控制其成员
“全能神”李明谦于2008年10月9日在邪教组织的逼迫下写了一份保证书,内容几乎全是毒誓:“要是不信教,就遭天打雷劈”;“如果不跟五十人传教,就不得好死”;“如果出卖教,就全家死光”。瞧瞧,又是天打雷劈,又是不得好死,又是全家死光,愚昧者是相信赌咒发誓的,邪教就是用这个来控制成员的。可笑的是,该保证书又表明“自愿加入实际神”(全能神又称实际神),一个被发毒誓的人,还能有什么“自愿”?被邪教控制得失去了自主,任其宰割,这就是“自愿”?!
“全能神”成员李明谦所写保证书
“全能神”拉人像特务,说明邪教见不得阳光
以上李明谦的保证书中提到“如果不跟五十人传教,就不得好死”,可见“全能神”拉人是有指标的。对于“全能神”邪教来说,其成员都是被压榨的对象,发展新人就如同捕捉猎物,增扩财源。正因为如此,“招远血案”中的张帆、张立冬等人才会因为索要电话号码不成而将人打死的。对于“全能神”来说,潜在的发展对象就像物件一样可以被转移来转移去,这就有了所谓的“转条”。参与“转移”者不惮麻烦,在“转条”上,年龄、姓别、身份(是否教徒)、家庭住址、工作地点、家庭成员、本人及家人对“全能神”的态度等,尽皆细录。有的“转条”上还写着联系时的接头语(即接头暗号)。比如某张标明“家人反对”的“转条”上有“你卖的什么服装?我卖的是小孩服装”这句,就像特务的接着暗号,这哪是光明正大的传教?还有一张转条,注明“王老师让我来找你”这句话就是接头语。此“转条”上在“王浩”后面标明“真姓:杨”。为什么要用化名?见不得阳光呗。谁见过正教传教时如此诡秘?如果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,哪需要如此大费周章,搞得那么神秘?所谓“神的隐秘作工”,不过是邪教的黑幕勾当!
写着接头暗语的“转条”
“全能神”让成员割断亲情,做邪教的专用工具
邪教“全能神”在其宣传品《话在肉身中显现》中强调:与父母、丈夫、子女、亲属来往是“世俗缠累”,什么时候能撇弃丈夫、儿女,什么时候生命成熟。该邪教要求成员“放弃丈夫儿女之情的眷恋”“放弃自己的主张和成见”,“让神掌权”,甚至公然声称“什么丈夫、家庭,为我(全能神)谁也不要留情,再好的亲人也不行”。在这种邪恶的“神旨”下,就有“全能神”痴迷人员公然写出了这样的《断绝子女关系书》:“本人曾金梅为了信全能神,为了对全能神忠诚,为了得到神的救助,我根据神的指意,决定断绝与儿子左XX母子关系,断绝与女儿左X、左X的母女关系。我信神是为了自己,不为了任何人,以后他们长大或现在所有负担都与本人无关。此处所言,都出自内心,绝无悔意。此处所书签名,落笔千金,一切后果我自己负责。 具书人:曾金梅。1月3号晚上。”“全能神”人员为什么会丧失亲情、抛弃家庭呢?无疑是邪恶的教义使然。“全能神”邪教拆散了、毁掉了多少个家庭,真是罄竹难书!
“全能神”成员的《断绝子女关系书》
“全能神”压榨搜括其成员,敛财无度、十分贪婪
“全能神”在其《神隐秘的作工》中规定:“神家的钱财、物质,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,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,任何人不得享用……”可见,假装圣洁的“全能神”对财物是十分的贪婪。2012年,河南南阳市公安机关捣毁两处“全能神”邪教窝点,缴获了大量宣传材料和敛财收据。其中的收据全是信徒使用化名上缴“奉献”款时手工开具的收据单,其中一笔最大的“奉献款”为诚实、一心(化名)捐的47.5万元,从单据上还能看出信徒们“奉献”的金条(1块重1000克)、金项链、金戒指、金耳环(黄金等首饰97件)、玉镯等贵重物品(35件)、四张银行卡(内存现金高达几十万元),这是“全能神”贪婪敛财的又一罪证。据凯风网《敛财害人的全能神(图)》一文披露,江苏省东海县安峰镇张李村农民舒思爱,加入“全能神”后化名马波,他是东海小区的“带领”,也是收取“奉献款”的当事人。从2011年10月到2012年5月仅8个多月的时间,东海小区就收到各教会“全能神”人员奉献款120多万元,一次性上交到“全能神”上级组织徐州区,徐州区派两个姊妹乘一辆面包车将现金直接拿走。以下是其中的一张收款收据,其中提到将“神的钱财”上交区保管,并发誓如果“挪用贪占”则“不得好死”。这张收据存根充分证明了“全能神”压榨搜括其成员,敛财无度、十分贪婪。
“全能神”信徒舒思爱(化名马波)收取一处教会奉献款的收据
以上“手写资料”暴露出“全能神”邪教控制成员、恶意拉人、离间亲情、掠夺钱财等罪恶,这只不过是冰山一角。“全能神”邪教滥施暴力,制造恐怖,对抗政府,扰乱社会,这样的人类毒瘤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剪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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