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8日的招远血案,张立冬等6名全能神信徒活活把被害人吴某某殴打致死,还认为除掉了“恶灵”。张立冬更是在镜头前声称“我不怕法律,我只相信神。”其实他们哪里知道,他们信的并不是什么神,他们信的不过是所谓“女基督”的一些谎言罢了。
谎言一:“女基督”带来真理、生命、道路、拯救
“没有这个人(全能神)的存在……人类都要活在饥荒瘟疫中……若不是神重返肉身,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机会蒙拯救了……既然这个普通的人对你们这么有益处,那还何乐而不为呢?你为何不试你的运气?……最终万国都要敬拜这个普通人,这个小小的人,因为是他带来的真理、生命、道路、拯救了全人类。”(《神的说话与人的交通》)照此看来,“女基督”带来了生命,带来了拯救,唯有她的话可以叫人得福。但在招远血案中,我们清楚地看到,“女基督”不但没有带来拯救,反而带来了毁灭:吴某某被毁了,吴某某的家庭被毁了,张立冬等6人也被毁了。视“女基督”为唯一的他们直到现在还没有意识到,“女基督”不仅没让他们得福,反而使他们被蒙蔽而受害。
谎言二:“女基督”不需要不甘心信的人
“对于每一个不信的亲属(你的女儿、丈夫、妻子或你的姐妹或你的父母等等)都不要生拉硬扯,神家不缺人口,不需要无用的人才充数,凡是不甘心信的都不要领进教会,这条是针对所有的人说的。”(《神隐秘的作工》)。乍一看,似乎是让信徒传“福音”时不要拉人强行入教,实际上这是“女基督”用来迷惑人心的规条。更多的时候,“女基督”奉行 “如知情人带路、拉关系、交朋友、爱心感化、建立感情、软磨硬泡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要坚持长期使用,到必要时还得会用绝招。为使人得到拯救,必须不择手段。”(《关于传福音工作的原则》)。招远血案中,吴某某仅仅因为拒绝给出手机号码,便被张立冬等6人视为“恶灵”,更离谱的是,他们动用了所谓的“绝招”,即凶残地、不择手段地把她活活打死。可见,无论你愿意与否,只要被全能神信徒找上,都要接受他们的“传福音”,如若不然,非死即残。
谎言三:“女基督”信徒可以任意犯罪
张立冬等6人之所以如此嚣张跋扈,无视法律,不外乎是信了“信从女基督不必受任何约束,可以任意犯罪”,“救人不必受法律限制,可以任意而行”这些话。似乎一旦加入全能神,信从“女基督”,违法犯罪就可以豁免,就可以为所欲为。事实上,已有一大批全能神信徒乃至骨干分子被依法惩处成为了阶下囚:全能神2名骨干成员陈文彬、李娟兰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全能神信徒万成彦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5年。那么,在这些忠实信徒受法律制裁时,他们的保护神“女基督”在哪呢?全能神实际的老大赵维山又在哪呢?说好的“保护”去哪了?其实,赵维山早就出逃到万里之外的美国去了,因为他怕法律的制裁。连赵维山都如此,更何况大大小小的全能神信徒们。
“招远血案”和被判刑的全能神信徒,让我们看到,“女基督”的所谓“真言”不过是谎言罢了,根本经不起考验。张立冬们,你们该醒醒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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